湖南省大学生艺术作品展演
为促进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举办长沙学院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征集作品。
一、主题:我和祖国
本届征集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时间:
2007年12月7日—2008年4月8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沙学院
承办单位: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艺术作品类的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艺术类的本、专科学生。
五,艺术作品的内容要求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均可,尺寸均为14寸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 不超过0.5立方米。
六、征集方式
1、艺术作品征集活动:艺术楼2106办公室朱希平老师 联系电话:4261419
2、所有投稿作品截止2008年4月10日
3、所有作品必须留下作者的真实的姓名、班级、专业、电话等联系方式。
4、投稿作品自留底稿,不予返还。未货奖作者不予通知。
5、凡投稿参加活动的作者视为承认征集活动评选规则。
6、入选及获奖作品叛权归长沙学院艺术展演活动征集组委会所有。
七、稿件评审
精选部分优秀作品,邀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中选取参加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八,奖励方式
1、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15名,并颁发证书。
2、奖励方式: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优秀奖精美礼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