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学生行为准则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 维护祖国的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
三 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努力作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
四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各项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五 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六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
七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
八 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服饰整洁,讲究卫生;诚实可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举止得体;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九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以及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十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国家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