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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学生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4日 00:00  责任编辑:张弦  阅读次数: )

艺术设计系学生管理规定

依照《长沙学院学生手册》规定,违纪者按手册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艺术设计系特提出以下几条列为重点公布.

一、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必须按时出勤。

二、校园是禁烟区,校内会议室、教室、实验室、公共区等吸烟,

违者重罚。

三、不准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违者除造价赔偿外,视情节给与记

过处分;后果严重者,视情节给与留校察看或开除学处分。

四、不准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否则除承担经济责任外,给与严

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讲文明、卫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

痰,违者重罚。

六、不准在非系部指定地点张贴告示、通知、启示、广告等宣传

品,违者重罚。

七、严禁携带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八、出入教学楼必须衣着得体,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

室,违者警告批评。

九、禁止在桌椅上乱刻乱画,严禁将颜料随处涂画,不准将黑板

擦在墙上随处拍击,违者重罚。

十、节约水电,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水、关灯。

艺术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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