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实验室卫生检查制度及评分细则
为了保持艺术设计实验室的整洁、卫生,以保证艺术设计实验教学的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学院和我系的要求,特制定实验室卫生检查制度及评分细则:
一、系部成立由系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人员组成卫生检查小组,成员: ,负责艺术设计实验室的全面卫生检查工作。
二、各实验室的卫生工作责任到人,卫生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卫生管理工作。卫生责任人如下:
实验室
| 卫生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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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艺术设计室(4201、4202、4203、4204、4205)
| 涂国平、彭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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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室(4106)
| 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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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编辑室(4104)
| 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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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艺制作室
| 乔新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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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室卫生责任人每天应对本室进行一次卫生工作,卫生检查小组每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四、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整齐,柜顶、桌面、仪器设备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和烟头等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等杂物。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实验室布局是否合理,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的摆放是否整齐、统一。(25分)
2.实验室地面和桌面是否无尘土、无杂物、无纸屑、无积水。(30分)
3.实验仪器设备是否无灰尘。(30分)
4.实验室的门窗、柜顶、墙面、管道、开关板上无积灰、无蛛网。(15分)
艺术设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