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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艺术系课程答疑辅导、作业批改工作制度 (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3日 00:00  责任编辑:柳玉  阅读次数: )

课程答疑辅导、作业批改工作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学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为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长沙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长大教[2007]73号)和《长沙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试行)》(长大发[2012]12号),结合我系的专业特点,特就课程答疑辅导、作业批改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课程答疑辅导

1、每门课程都应安排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课外答疑辅导。每学期开课第一周,任课教师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课程课外答疑辅导的具体时间、地点,各教研室汇总本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外答疑辅导信息,向学生公布,然后按计划对学生进行课程课外答疑辅导。

2、各教研室每学期所开课程课外集中答疑辅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节课。课外集中答疑辅导一般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对学生进行集体辅导或个别答疑,同时鼓励教师利用校园网课程中心、电子邮件、QQ等多种方式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课外分散式答疑辅导,并应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3、教师在课外答疑辅导前应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要求,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答疑辅导应采取启发诱导的方式,解决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而不是复习课程的重点、要点。同时,教师要从课外答疑辅导过程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和完善,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4、教师每次课外答疑辅导均须认真做好记录,每学期末必须填写一份《长沙学院艺术系教师课外答疑辅导记录表》交教师所在教研室。

5、各教研室要做好教师课外答疑辅导的督查工作和情况统计工作,每学期末,各教研室应对本教研室的教师课外答疑辅导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统计、总结结果存档。教师课外答疑辅导情况可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作业布置与批改

1、任课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的教学特点,规定学生学习该课程必须完成的作业量,设计相应的作业内容及形式。原则上每门课程应布置作业不少于4次,作业量累计时数不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1/5。

2、作业的批改应做到及时、认真、仔细、严格。对于学生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指出错误所在,提示解决的主要思路或指定有关的参阅资料。学生的作业一般要求全改,少数作业批改量大的课程,经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批准,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总批改量的1/2。批改后的作业应于下次布置作业前返还给学生,并进行点评。每学期末教师必须填写一份《长沙学院艺术系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记录表》交教师所在教研室。

3、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要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该课程的平时成绩,教师对迟交作业的学生应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扣除平时成绩。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以缺交论处。学生学期缺交作业达作业总量1/3以上的,教师应取消其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

4、教师也可以通过校园网课程中心布置和批改适量的网上作业,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

5、各教研室应在期中和期末抽查学生的作业,检查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做好作业布置与批改的督促、检查、统计、总结工作,并做好存档。教师布置与批改作业的情况可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考核与管理

1、课外答疑辅导和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应作为考核教师的主要依据之一。各教研室每学期应对这两项教学环节及时进行检查、统计、总结,并将结果存入档案。

2、凡未完成课外答疑辅导和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教师,当学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艺术系评估办。

长沙学院艺术系

2013年9月23日

附件1:长沙学院艺术系教师课外答疑辅导记录表附件

2:长沙学院艺术系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记录表附件

3:长沙学院艺术系教师课外答疑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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