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实验室人员分工细则
一、 艺术设计实验室(实训中心)现有实验室如下:
1、 计算机室:美术楼4201(苹果机),4203,4204,4205(PC机),四间机房,每间36台计算机;
2、 非线性编辑室:美术楼4104;
3、 摄影室:美术楼4106;
4、 服装制作室:美术楼5楼服装实验室;
5、 模型制作室:待建;
二、 现有专职实验室人员:
彭斗,乔新恒,涂国平,贺溪。
三、 艺术设计实验室人员分工如下:
彭斗 管理计算机室;
涂国平管理计算机室;
乔新恒管理服装制作室;
贺溪 管理非线性编辑室、摄影室;
四、 艺术设计实验室人员还承担艺术系的多媒体教室管理,美术楼展厅、展窗管理,实验教学管理等任务,需要发扬集体力量才能完成。
艺术设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200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