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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关于制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0:00  责任编辑:柳玉  阅读次数: )

各系(部):

《长沙学院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已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请你们按照《指导性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为按时、高效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版培养方案制定程序

1.各系(部)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主管教学副主任为副组长的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专业建设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等。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系(部)2017版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并具体负责制定本系(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体系。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执笔人为教研室主任。

2.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同一专业大类下的专业,也可合并成立专业(类)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来自行业企业及政府部门的委员比例应不低于50%。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应加盖系(部)公章,于2017年3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教改办,教务处统一发文成立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3.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认真研读《指导性意见》,并组织正、副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课程负责人以及其他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各专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到其他同类院校、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进行调研,务必使人才培养规格紧密对接长沙市“十三五”人才需求。

4.各系(部)应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对各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培养方案执笔人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完善修改。

5.各系(部)根据专家在审查、答辩基础上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培养方案,并由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后送交教务处教研教改办。

二、2017版培养方案制定时间安排

1.2017年3月20日前,各系(部)完成《指导性意见》的学习、调研及培养方案的初稿编写工作。各系(部)应于2017年3月25前向教务处提交《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草案)》。

2.2017年4月15日前,各系(部)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全体教师会议,完成培养方案的论证及完善工作。同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并就初稿中出现的问题及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及时反馈给各专业。4月15日前各系(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定稿,并经由系主任审核签名,加盖系(部)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研教改办(电子文档请发至吴庆华OA邮箱),同时报送《人才培养方案形成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答辩材料等。

3.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审议工作,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评审会,评出优秀培养方案,予以支持奖励。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并执行。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认真组织,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智慧和创造性,将近几年我校教学改革的成果固化到培养方案中去,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18日

附件:

附件一:长沙学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doc

附件二: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形成报告模板. doc

附件三:长沙学院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间安排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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