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学校教职工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总工办发〔2014〕23号、湘工办发〔2015〕4号、长工办发〔2014〕23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依法收缴原则。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4、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则。经费收支预、决算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审计。
二、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学校依照规定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工会收到学校的专项补助的拨款。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等取得的收益。
6、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1、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和学校工会举办的职
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用品及教师酬金;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和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所需的费用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
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费,用工会经费购置文体设备和办公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
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误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职工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
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工会用于开展其他活动的费
用,如:职工生日慰问费、住院慰问费等。
2、职工困难补助。用于慰问困难职工以及困难职工帮扶等职
工集体福利。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
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评选、表彰优秀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工会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如捐款、职工体检和补充医疗保险等。
5、上缴经费支出。按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比例上缴长沙市总
工会。
学校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
分结余经费作投资,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四、工会经费预算管理
1、坚持全面预算。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原则和范围,编制预算执行,工会经费收支及结余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学校
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群众活动方面。
3、服务职工。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4、每年初学校工会应认真编制当年工会经费预算。
5、工会经费预算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6、工会经费预算一经通过,应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
五、工会经费监督管理
1、学校经费审查委员监督。
2、学校经费审查委员每年在教代会上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3、接受学校内审、上级检查与审计。
五、附 则
1.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同时以往的相关办法废止。
2.本办法解释权属校工会。
3.本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