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系美术基础教育,引导全系学生加强素描、色彩静物写生创作与学习,持续推动我系学生学科竞赛的开展,现决定开展艺术设计系素描、色彩静物写生作品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系团总支、学生会
二、大赛主题:
2014“金画笔杯”全系素描、色彩静物写生作品征集
三、大赛时间:
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
色彩类 2014年11月20日——12月12日
素描类 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
四、参赛对象:
艺术设计系2014级全体新生(每班每类需至少交20幅作品);其他年级学生优秀者可自行参赛。
五、绘画内容:
素描写生(石膏像、人物像、静物)、色彩静物写生。
六、活动奖励:设素描、色彩两大类奖励,每类设奖:
一等奖 1名 第1名 留校作品荣誉证书+“金画笔杯”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二等奖 3名 第2、3、4名 留校作品荣誉证书+“金画笔杯”荣誉证书+奖金200元
三等奖 6名 第5、6、7、8、9、10名 “金画笔杯”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最佳组织奖 2个 以班级为单位按作品数量、质量择优评选 “金画笔杯”最佳组织奖状+奖金200元
优秀指导老师奖 由“留校作品奖”获奖学生指导情况确定。 按系部相关规定。
注:1、系部有权使用大赛来稿编印作品集、光盘或进行上网宣传,作者无稿酬。
2、按系团学组织2014年8月30日《加强学风建设、开展学科竞赛的通知》精神,获留校作品奖者计学分,参加活动者计综合测评分。
七、作品要求:
1、作品须参赛者本人经专业老师指导和修改;指导老师按系部大赛指导工作要求接待学生来访,认真指导。(经指导老师修改的画幅不得超过作品的10%)。
2、尺寸:长宽一般不超过整张图画纸。作品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3、不得临摹和抄袭他人作品,发现是临摹和抄袭作品的作废。
不得以他人作品冒充自己作品,审核发现获奖者与作品能力不符时,取消其奖励。
八、作品提交:
收稿时间:色彩作品:2014年12月12日8:00-18:00。
素描作品:2014年12月19日8:00-18:00。
收稿单位:艺术设计系学生会(学科竞赛部,设丹青楼2106)
艺术设计系
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