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现实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制度,我校学历证书注册时期为2011年6月30日,注册后有关信息除毕(结)业结论可更改外其他信息不予更改。现将本次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认真审核毕(结)业证、学位证信息。
请同学们认真审核有关信息,有错误于2011年6月30日前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予以更正。
二、欠费学生的处理
欠费的毕业生一律按结业处理。缴清学费后,将电子学历改为毕业状况,但证书毕业时间相应推后。如本届某位毕业生2012年4月30日缴清学费,则毕业日期注册成2012年4月30日,而不是2011年6月30日。
三、结业生的考试安排
课程不及格:请于2011年9月与教务处考试科联系,参加10月第二周星期六、日的返校补考。联系电话:84261371,联系人:王老师,肖老师。
实习(论文)类不及格:请于2011年7月前与所在系联系,由所在系安排实习(论文)类指导,答辩时间为2011年10月第二周星期六、日。
四、延期毕业学生的安排
1.根据学生的需要可参加2011年10月的返校补考,或2012年4月的毕业前补考,也可在学校继续深造。
2.由所在系教学秘书统一安排实习(论文)类指导和答辩。
五、学位证的补授
本届没有授予学位的学生,条件合格后可补授2012年学士学位。请于2012年4月与所在系联系,咨询补授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毕业证、学位证的保管
毕业证、学位证书是唯一证件,须妥善保管,如遗失则只能补发毕业证、学位证证明书。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1年6月23日